第四章 -《你在我眼里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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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领了书一个人背着硕大的书包摇摇晃晃地回去,学校对面是一个类似于广场的地方,文具店书店奶茶店蛋糕店应有尽有,再有就是留于人们居住的小区,很多人生出来就住在这儿,又舍不得搬走,然后再过几十年,他们的孩子也住在这儿。

正溜溜哒哒地跟个老大爷一样散步的程贞一样就看见了唐梓俊。

中午艳阳高照,他正跟几个一看就很熟的朋友打打闹闹互相挤兑说骚话。

刚才在教室没看见全身,只看见这人全身上下最瞩目的一张脸,现在看清楚了全身搭配,啧啧啧。

究竟咋评价比较贴近现实呢?大T恤大裤头外加一双乔丹,全都是大街小巷熟知的名牌。

一个相对来说有点儿土的富二代。

还有一个不咋好听有点儿俗的名字。

唐梓俊。

就这么想了一会儿,一不留神盯着人家看的时间有点过于长的,像是星源路口旁电影院里每周三下午免费放映的老电影,像是他们有不知道怎么歪歪出来的心电感应,反正就这么,唐梓俊回过了头,一点也不,简直是毫不犹豫地确定了她的方位之后,一个中指比过去。

(......)在远处的程贞。

卧.槽这人简直是脑子有病啊,一股子骚乎乎的操作。

扯扯衣领,中指换回去,又不是打人,藐视人谁不会啊。

社会你贞姐.

这一下可好,那人一开始根本不屑于看她一眼,这一下子把他目光全吸引过来了。

唐梓俊带着个像是彩虹粘上屎的颜色一般的篮球手环的左手臂直接一手扒拉开位于他旁边的同伴,眼看着就要过来看看这傻不拉几还有点儿眼熟的女的谁了。

真好程贞买的五花肉串烤好了,程贞从兜里掏出两个硬币,一边赶紧跑了。

就这么没来得及,看见唐梓俊湿漉漉的一双眼睛饶有兴趣地盯上她的背影,跟她的鞋子。

话说回来,就算程贞看见了,也会斥一句。

“您这是,霸道总裁爱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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